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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黑龙江省大庆市,有两未成年被害人被撞成了重伤二级,被告人也已被绳之以法,却无法履行赔偿责任。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双向保护原则,在对罪错未成年人实行帮教、着力挽救的同时,还对有困难的被害人实行司法救助。5月26日,该院依法为两名被害人发放了司法救助款6万余元,为他们困难家庭撑起“暖心伞”。
2020年12月14日21时许,被害人14岁小荆和16岁小毕乘坐被告人16周岁小乔的轿车,因司机小乔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车辆冲出道路,撞上了路边树木,造成同乘人员受伤。经责任认定,无证驾驶的小乔负全责。经鉴定,二被害人小荆、小毕均为重伤二级。
在审理中,承办法官还了解到二被害人小荆、小毕因交通事故治疗费用均已达到20余万元,后续还需高额费用,而二被害人父母均务工人员,难以承受巨额的后续治疗负担。
大庆高新区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小乔刑事责任后,主审法官及法官助理曾多次前往二被害人家中,了解情况,并为他们分别送上大米、白面等,倾听他们诉求,鼓励重新站起来,相信未来。
由于罪犯小乔及家人无力赔偿二被害人损失,且二被害人家庭特别困难,势必会导致他们后续治疗陷入绝境,于是主审法官便决定依法为二人申请司法救助,并向二被害人父母展开调查。
经调查后,发现其符合发放司法救助条件,遂立即为二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并与本院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信访办进行沟通和协调。
后经依法依程序进行申报,二被害人成功获得司法救助,并于六一前收到了司法救助款6万余元。
“我要感谢你们法院,没有你们的帮助,我都不知道我是否还会有生活的希望。今后,我要振作起来,全力康复,力争早日回报社会,回报父母!”在收到司法救助款后,二人对主审法官这样感激道,并让家人代为到法院送锦旗。
作为大庆市审理未成年犯罪一审案件的唯一法院,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权益保护工作,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完善未成年人判后帮教机制,注重双向保护,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亲情会见、心理疏导、回访帮教等多元化帮教方式,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